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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陷阱:如何通过非商业手段瓦解他国商业巨头 |
第1章: 打击
第2章: 检察官
正当他努力地让我保持沉默的时候,我仿佛又看到自己坐在阿尔斯通为高层管理人员举办的培训会上。那是我被捕前不久的事——生活有时就是这样讽刺,其中的内涵只有参与过的人才会懂。培训会的主题是关于我们这一行的法律风险。法务专家交给我们一张名片大小的纸片,上面写着一些电话号码——一旦我们被捕,就拨打这些电话。其中就有凯斯·卡尔的电话,他是我们集团的现任法务总监。法务专家在会上叮嘱我们,要随身带着这张小纸片。另外,如果我们不幸要面对法官或者警察,那也永远不要违反培训会上三令五申的两条原则:第一,什么都不要说;第二,给阿尔斯通的法务总监打电话,他会立即指派一名律师来到这位不幸的员工身边。这两条原则我牢牢记住了,而且我不会掉到那个检察官给我设的陷阱里去——那时我无论如何都坚信这一点。作为一名优秀的“战士”,我丝毫没有考虑这会让我付出怎样的代价,就执行起培训会上法务专家叮嘱我们的准则。我不能不通知我们的法务人员。
我向检察官解释:
“请您听清楚,我从未被逮捕过,我也不明白你们想要什么。所以,我要求你们允许我通知我的公司,以及法国领事馆。”
检察官神情坚定,朝一位探员打了个手势,此人把黑莓手机还给了我,手机在我被捕的时候就被没收了。我立刻试着联系集团法务总监卡尔。巴黎此时是凌晨5点,电话无人接听。但是,我最终联系上了蒂姆·库兰,他是阿尔斯通锅炉分部在美国的主管。我和他原本约定第二天在康涅狄格州的温莎见面。我向他简单陈述了一下情况。他非常吃惊:
“这事出在你身上,实在不可思议,简直荒唐。我们会立刻把你从那里解救出来的。我马上给总部打电话。”
“我不明白,我不明白……这简直不可思议,”卡尔不停地重复着,听上去和我一样震惊,“我们和美国司法部正在洽谈一项协议,已经接近尾声。这事发生在你身上,太不可思议了。”
第3章: 第一次开庭
“不管怎样,今天这些都不是事情的关键。我只要求他们释放您。我会提议用10万美元保释,这笔钱足够说动检察官。请您记住,大陪审团已经对您提出了指控,但一直到您被逮捕的那一刻,此事都在秘密进行。现在它不再是秘密,今天美国司法部肯定会向媒体通报。另外,请您明白,您不是阿尔斯通第一位被起诉的高管。之前您在美国工作的同事大卫·罗斯柴尔德已经被起诉,并且经过了庭审。他同意认罪,随即他争取到不超过5年的监禁量刑。”
事情再清楚不过了。在我们第一次谈话的时候,我拒绝了他的要求,诺维克现在要让我为此付出代价。
我们到了罗得岛州的怀亚特看守所。
第4章: 怀亚特看守所
这就是美国司法部决定关押我的地方:一个超级“安全”的看守所。但我既不是惯犯,也不是危险的犯人,所以美国司法部的这个选择违背了任何一条收监的逻辑,但是没有人跟我解释这是为什么。
现在要填写一张入狱调查表,其中包括一张联系人清单,要把他们的电话号码都写上。突然,我竟然想不起来任何一个我周围人的电话,甚至想不起来克拉拉在新加坡刚换的电话号码。我再也没有办法联系上我的律师了,恐惧感突然涌上心头。那个不专业的辩护律师莉兹也没给我留联系方式。我能电话联系上的唯一的美国“官员”就是布卢姆,那个在美国联邦调查局总部接待过我的探员,因为他当时很聪明地给我留了张名片。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我都应该和他联系,告诉他我的情况,让他知道我在哪儿。“坚决不行!”狱警很生气,他是个尖嘴猴腮的拉美裔。我执意如此。我试着跟他解释清楚情况,但这让他更生气。他把我和车上另外两个人一起关在一间牢房里。一个小时之后,他又回来了。不知道为什么,他改变主意了。他允许我打电话,但只能打一个,而且要长话短说。我祈祷布卢姆接电话,他果然接了,但我的好运也到此为止。他说他正在从纽约回华盛顿的火车上,还没来得及给我莉兹的联系方式,电话就断了。布卢姆给我的时间只够我跟他说清楚我的问题!因此,我要求狱警让我再打一次电话。
“这里不是宾馆,你这个蠢货!我说过只能打一次,不能打两次!滚开!”
我匆忙跟他解释,差点儿就去哀求他,但都没有用。
“只打一次!你要是再在这里废话,我就把你扔到黑牢里去!”狱警吼道。
我几乎忍无可忍。但是这个狱警说话的神情凶神恶煞,不容反驳,我只好作罢。
那个亚洲人的铺位在我上面,那个大块头黑人的铺位则在我对面。幸运的是,我的狱友都很有教养。他们发现我对他们讲的事情一言不发,就放慢了语速,注意用词。他们分别叫赵和梅森。我们靠互相讲述自己的遭遇打发时间。赵的命运十分传奇,他是一名来自越南的政治难民,从马来西亚地狱般的临时难民营里逃出后,最终在1991年流亡到美国旧金山。他用微薄的积蓄开了一家饭馆,继而开了第二家,后来在餐饮业发了大财。
“我最后攒了200万美元!”他说道,“之后我便为所欲为,在赌场里狂赌。我把所有东西都输光了,为了挽回局面,我开始制造假信用卡。”
赵第一次被捕后,被判了两年监禁,在加利福尼亚州服刑。出来以后,他又堕落了,直到在赌桌上输了个天文数字——1 200万美元!他又一次因巨额诈骗罪被捕,现在可能要面临10年刑期。
在怀亚特看守所的第一天,我的狱友还向我传授了监狱守则。当我在洗手盆上方俯下身去刷牙,往水盆里吐口水的时候,梅森开始对我大喊大叫,甚至骂我:
“你不许吐口水,你没权利这么做。要吐你到厕所里吐去。你不能在我们洗脸的地方吐口水!”
我很快就明白了,这些犯人在卫生问题上严格照章办事。
“你小便的时候也要注意,你得像女人一样坐着小便,”梅森教导我,“你懂吗?你不能尿得到处都是,你不能站着尿。如果你想放屁,也是一样,你得去厕所,并用水冲了,让水把臭味吸走。你听明白了吗?”
第5章: 回忆
2000年初,阿尔斯通面临着严重的财务危机,公司濒临破产。1年前,领导层同ABB集团结成联盟,那是一家瑞士与瑞典合资的对手公司。但很快,这场工业界的联合变得后患无穷。阿尔斯通掌控了ABB的燃气汽轮机技术,便以为自己简直是做成了一笔世纪交易,殊不知这笔订单的签署正是公司历史上最为灾难性的一次决策。当时,这个汽轮发电机技术根本没有发展成熟,而且发生了多起技术性故障。事后阿尔斯通只好向客户赔偿损失。阿尔斯通为此付出了超过20亿欧元的赔偿金,公司负债比高得惊人(增加了2 000%)。当时,公司宣布其财务赤字创下53亿欧元的纪录,因此失去了银行的信任。
有些中间人经过艰苦的谈判获得了公司的承诺,甚至得到了按月划款条件,而且居然没有合同期限。他们获得了终身行贿的权力!
那段时间,为了展现高层加强程序合规性(符合规定和尊重法律道德)的决心,阿尔斯通的领导制定了新的准则。自那以后,公司开始实行严格的中间人审批流程。首先,如果想要保留一位中间人,则需要至少13个人签字。其次,每一份聘用合同都必须附有“项目清单”,清单上要强制性地列出中间人的佣金数额,以及付款条件(付款周期和付款进度)。这份清单必须经过3个人审阅和签字:第一位签字人是拟定该项目报价的部门高级副总裁,第二位签字人是负责阿尔斯通国际关系部的高级副总裁,第三位签字人是在项目所在地负责国际关系部的地区高级副总裁。
最后,所有超过5 000万美元额度的交易都必须直接报告给包括财务经理在内的风险委员会并获得批准,该委员会直接对集团首席执行官负责。对于锅炉业务而言,几乎没有额度低于5 000万美元的交易。
第6章: 一通电话
在怀亚特看守所的第一晚,我异常烦躁,几乎没怎么睡觉。梅森打起鼾来就像火车开起来一样响。一到早餐时间,我们就像解放了一样。终于可以走出牢房了,尤其是终于能冲个澡了。我是第一个到达公共浴室的,脱光衣服开始洗澡,但很快就遭到一名犯人的训斥:“这里不能光着身子洗澡!必须穿着短裤和拖鞋!这样才不会污染这个地方。”显然,这里的一切都需要我去学习,而且要尽快学。事实上,在怀亚特看守所的几乎都是惯犯和累犯,所有人好像都知道看守所里的规章制度和人情世故,只有我是个初来乍到的“菜鸟”。如果上不好这个“速成班”,我怕自己会成为大家嘲弄的对象。
我还必须想办法联系上那位行踪难觅的律师莉兹。我再次请求看管监区的狱警允许我给布卢姆打个电话。“这些话请您跟社工说,”他回答道,“她午饭过后就来。”起码我正在培养耐心——铁窗生活中一项重要的品质。午饭时间一过,社工就到了。但是大家一拥而上,都急着想要和她说话。等来等去,再等来等去——监狱的第一要义就是“等”——终于,轮到我了。那位社工接待了我,之后令人感动的一幕发生了。在给布卢姆打电话倾诉我的无助与绝望时,尽管电话信号被干扰,但这位美国联邦调查局探员还是听明白了我向他提出的请求。更令我喜出望外的是,他又给怀亚特看守所打了个电话,要求狱警通过社工把莉兹的电话号码转交给我。表面上看,这位善良的布卢姆比我自己的律师都更加关心我的辩护!
但是在和莉兹取得联系之前,我必须克服一个新的困难。要想顺利使用公共大厅那4部壁挂式电话机中的1部,就要先走一遍极其烦琐的流程。作为一名“新人”,我必须通过社工向怀亚特看守所的狱警递交一张清单,列上我“在住”期间所有需要联系的人。这张单子必须经过正式审批,而且由看守所当局记录在册。第一个问题:除了莉兹的电话号码(社工刚刚给我的),别人的电话号码我一个都记不住了。第二个问题:想要打电话,就必须付钱!每个犯人都有一个食堂账户,可以用它支付电话费用,通话费用高得离谱。但是我的钱包和信用卡等都被没收了,保管在莉兹那里!这简直就是一出在康涅狄格州上演的卡夫卡式悲剧。社工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破格”准许我使用她办公室的直线电话打给我的律师莉兹。
我终于能给她打电话了。她知道了我被关在哪座看守所。
“但是您的看守所在什么位置啊?”她虚情假意地问我。
她甚至都不愿意花力气去查一查这座看守所的地址!到底是她原本就无知透顶,还是她对我的事漠不关心?接下来的谈话更是让我无法安心。
“好吧,皮耶鲁齐先生,消息都不太妙……我打算向法院交10万美元的保释金,但他们认为这远远不够。很明显,美国司法部还想继续扣留您,检察官会把要价抬高。告诉我,您的银行账户里有多少钱?”
我脑海中快速地计算着。
“所有钱都加在一起,可能有40万美元左右吧。”
“嗯……这些估计还是不太够。您搞不到更多钱了吗?”
“搞不到了。虽然我是高管,但是我不是有钱人。我在巴黎郊区有一套房子,是零首付贷款买的,也就这些。不过,发生这件事可不只是我一个人的事,阿尔斯通呢?我也算是因为它而入狱,我想集团会介入吧?”
“有可能……好吧,您听好,我争取到了明天上午再次开庭的机会,审理您的保释请求。所以很快我们就会有结果的。您别太担心,我们会想办法的。”
还有一条不太好的消息:作为将我释放的交换条件,负责裁决我命运的那个法官可能会禁止我在等待最终审判期间离开美国领土。
躺在牢房的床上,我反复思量着。这些无解的问题萦绕在我的心头。我重读了一遍起诉书摘要,试图理顺塔拉罕项目中相关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但那实在是太久远了……开庭预计是在明天上午11点,考虑到提审需要的时间,狱警应该会在天亮之前就把我叫醒,大概从凌晨4点就开始。按理说,我应该睡一会儿,但是床那么窄——宽度不超过半米,塑料床垫又那么薄,我怕自己睡觉的时候会掉下去。狱友们向我展示了防摔妙计:用绳子把床垫、毯子和床单打个厚厚的结捆在一起。这个方法很奏效,但是我感到实在透不过气来。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块烤肉,被绳子捆得死死的,想合上眼休息一下都是奢望。我一动不动、一声不响地等待着。
第7章: 他们把我忘了
狱警显得非常不耐烦。我告诉他,我必须和律师通个电话,这至关重要,这里肯定有个天大的误会,我必须出去,本来我应该被法官传讯,他将会把我释放。现在这一切都很荒唐,他应该帮助我!狱警转过身去,再次离开。1分钟后,他带着缓解我压力的一剂良方回来了——一本书。
这本书竟然是怀亚特看守所内部守则!这本50来页的书内容很多,其中规定在何种情况下,犯人才能向看守所管理人员提出抗议。我真想狂呼高喊,他们想怎么样?想把我逼疯吗?给我套上拘束服?慢慢地,我冷静下来。除了沉默和等待,我别无选择。过了很久……一直等到临近傍晚,我才和莉兹通上电话。
“怀亚特的狱警,”她对我说,“干了件大蠢事。他们把要提审您的事情彻底忘了!按照原定计划,庭审的确按时举行了,准备裁定您的有条件释放请求。但是法官发现您没出庭,所以决定把开庭延期到两天之后!”
我被指控的具体内容到底是什么,我终于能一探究竟了。48小时之前莉兹交给我的那份起诉书摘要,我读了之后一无所获,上面留给我的问题比答案还要多!我们的通话结束了。我又被押送回牢房,孤身一人待在这里,前景一片渺茫。对我这样一个精力过剩的人来说,这样下去实在难以忍受。我无事可做,为了打发时间,我把怀亚特看守所内部守则读了一遍又一遍,上面事无巨细地详解了一番看守所生活。其中有一章题为“和外界的联系”,写了很多页。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位社工最后同意我使用她办公室的电话时美其名曰为“特例”,好像这是个了不起的特权一样。向外界打电话的具体流程似乎是由美国中情局制定的,其中规定:不仅打电话的犯人需要向看守所管理部门的领导上交一张电话号码清单,由他们来决定是否批准,而且那些被批准和犯人联系的人也要在网络平台上注册,先从在美国开设银行账户开始。对外国人而言,这可真是让人头疼。说实话,这套流程走下来,少说也要花两个星期,但看守所不会给予这两个星期的时间。
其他事情也一样!在这座看守所里,一切都需要付钱,甚至包括犯人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如香皂、牙膏、牙刷、淋浴时穿的凉鞋和喝水用的塑料杯子!在怀亚特看守所,塑料杯子可是个宝贝,因为在这里能喝到的饮用水只有一种:冰块。直到今天,我仍然想不通这是为什么。为了喝到水,你必须先离开牢房(当你有这个权利时),走向公共大厅,他们提供冰块(免费的),但冰块只有一箱;然后你把冰块放到塑料杯里,塑料杯需要提前向看守所餐厅付费订购。其他任何容器都不允许使用,何况也没有其他容器。当手中的塑料杯里装满了冰块,你就要到房间里仅有的一台开水机那里去,把杯子倒满水。如果没有冰块(经常没有),那就要等着再送一箱新的,每天配送一次。最幸福的事,莫过于你在口渴难耐的时候,终于带着一杯水回到了牢房。原因很简单,这样的融化活动一天中只能在几个特定时间进行。
我很快就发现,那间兼做食堂的公共大厅,是D区生活的核心区域,也是D区唯一的生活区域。饭菜——虽然不配称作“饭菜”——装在一个栗色的、分为4个小格子的塑料盘子里。第一个格子里放两片面包。第二个格子里放绿色蔬菜——但经常是空着的。第三个格子里放主菜——一种每天更换、颜色不同的糊糊。糊糊是用什么做的,这无法形容:不仅没有味道,而且没有气味。我们吃的是什么,无从知晓。最后一个格子里装的东西,理论上被称作甜点,但雷打不动的只有一种——糖煮苹果。怀亚特看守所是一座私营看守所,饭菜价格锱铢必较,总价不能超过1美元。所谓私营看守所,就是企业,就意味着它要赢利。这不仅不能让犯人花掉机构的一分钱,而且要让他们给管理看守所的人赚钱。看守所不放过任何一个赚钱的机会。看电视图像是免费的,但听电视声音就得付钱——需要在看守所商店购买收音机和耳机。花钱,永远都在花钱,在美国的看守所里,日子就是这么过的。
公共大厅的墙上挂着3台电视,每个角落里有一台。其中有一台是给黑人准备的,里面精选了《爱与嘻哈:迈阿密》这类令人倒胃口的真人秀,成天播放的是一群用硅胶隆胸的半裸美女。如果你是拉美裔,那就围在另一个屏幕前,那里只播放环球电视台的墨西哥肥皂剧,有时候也有足球赛。还有一台电视是属于白人的,滚动播放着篮球赛、美式橄榄球赛,或者武术格斗节目《勇者无疆》,除此之外每天早上一开始的时候会播放一个小时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的新闻节目。当然,原则上讲,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坐在他想看的电视机前,但是那些“雅座”,也就是那些正对着屏幕的座位,要默认预留给“拥有”这台电视的种族群体,他们会理所应当地坐在那里。而且,如果在自己的族群之外看电视,那就不能要求换台。另外,掌管遥控器使用权的是狱警,因为囚犯经常争抢遥控器,而且有时候会很暴力。这间兼作食堂的公共大厅,同样处于3台监控摄像器的全天候监控之下。食堂里那4部壁挂式电话机前,排队等待的队伍永无尽头。通话没有任何隐私,每个人都能听见他人的对话(最长20分钟),更不必说每一次通电话都会被怀亚特看守所监听并录音,之后传给检察官和美国联邦调查局探员。最后要说的是紧挨着公共大厅的公共淋浴间,里面有两个淋浴头是坏的。犯人脚踩人字拖、穿着短裤走进浴室,不仅是为了卫生,也是为了防止性侵害。
第8章: 斯坦
“皮耶鲁齐先生,这件事情其实可以这么解释,如果您是在一家美国企业供职,那么您应该早就被开除了!”
“请您明白,皮耶鲁齐先生。自从您被捕以后,对方的要价一直在上涨。时至今日,我和莉兹认为,要想把您带出这里,需要支付的数额会非常大。”
我咽了一下口水,提出了我最关心的问题,也是唯一的问题——我每天都在思考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在美国非常重要。
“多少钱?”
“阿尔斯通方面同意支付150万美元,至于您这边,我们认为您提供40万美元保释金就足够了。此外,贵公司还同意租用一套公寓,并且支付两名负责监视您的看守的薪水,防止您逃回法国。”
“看守?24小时不间断地监视我的家人和我?”
“没错。这也是强加给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前总裁卡恩的释放条件,在对他的犯罪案件进行预审期间,他一直都是以这样的状态待在纽约的。也请您不要抱有幻想,即使法官接受我们的出价,我们也需要一些时间筹足保释金,给您租一套公寓,还要雇用看守,因此,两三周之内您是无法离开这里的。如果一切顺利……”
说什么“如果一切顺利”!这家伙知不知道我在遭受什么样的罪?真是见鬼了,我可是在看守所里,而且是美国最破烂的一座看守所。“两三周”,他的口气好像是在解决一个简单的管理问题、一个微不足道的烦恼,或是一场始料未及的小风波一样。阿尔斯通的管理层呢?谁能相信他们就这样放任一位高管蹲在看守所里而毫无作为?他们肯定不会白白付佣金给斯坦的,斯坦肯定会处于严密的监视之下,就像看护火炉上的牛奶一样。他们给斯坦施压,他们……律师突然打断了我的思绪。“皮耶鲁齐先生,您得明白,我们和阿尔斯通之间没有任何直接的接触,这样做是被禁止的。我们不能和您的上司对话。美国司法部担心贵公司会向您施加压力。我们只能和巴顿·博格斯律所的同行交换意见,他们为贵公司的利益辩护,委托我们负责您的辩护。”
我脑海中浮现出的画面,就是我在不停地向下坠落。每次斯坦一张嘴,我脚下的地面就下沉一截。如果他和阿尔斯通一点联系都没有,那他如何为我辩护?我又怎么能弄到那些内部证据和资料来证明我的清白?又有哪个法官能查明,在给阿尔斯通惹来指控的那起行贿案中,我是真的扮演了什么角色,抑或是什么角色都没有扮演?我的律师一定是对形势的复杂程度判断不足。他这么沉醉于自己的律师文凭,但他真得补补课。
就在我继续向斯坦解释公司的几位领导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哪一位,也就是在首席执行官柏珂龙直接领导下的那一位(他的直接下属)时,我发现他一个字也没记。他只是看着我,表情越来越无奈。我甚至感觉到,他简直把我当成了一个蠢货!
最后我闭上了嘴,样子非常尴尬。接下来大家沉默了很久,我们互相凝视着彼此,终于……我恍然大悟,律师把我当作蠢货情有可原。我怎么能有一丝一毫的妄想,认为阿尔斯通会把集团内部广泛采用的行贿系统的证据交给美国检方呢?当然,这些证据会证明我确实没有什么责任。但与之对应的是,这些证据会迫使集团——从集团的几位最高层领导开始算起——自我指控、自我揭发,承认集团实施的那些合规流程都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我简直傻透了,竟相信阿尔斯通会冒着这样的风险来营救我!从这个角度来看,很明显阿尔斯通什么都不会做。有哪个公司会以招认自己的罪过和承担刑事责任的自我牺牲方式,去营救一个管理人员?在此之前,我还从未以这种角度看待过这些事情。我太天真,或者说是太自负,我不想再用更差的词来形容自己。现在我必须承认,我的处境确实非常危险。而且从今以后,我就是孤军奋战。
我用苍白无力的声音再一次问斯坦:
“您查看过起诉书了吗?收到检察官的其他文书了吗?我最坏能被处以什么样的刑罚?”
“现阶段我们很难回答您的问题。我们和您一样,也只是读了起诉书的摘要。”
“但是那里面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有罪。”
“我也愿意同意您的这种观点。确实没有任何直接证据,您没有任何邮件提到可能发生的行贿事件。但是检察官会给我们送来150万份文件。”
“150万份文件?”
“是的。另外,他们说,他们手上有两个证人能证实您参与了这场犯罪……”
最后,为了能够获得律师的帮助,我在公司交给律师的那份文件上签了字。阿尔斯通强加给我的条件令人愤恨,但是我别无选择。
第9章: 克拉拉
“你是了解美国人的,当事情牵扯到他们的利益时,他们可不会来什么先礼后兵,还有……”
第10章: 第二次开庭
“他表现得很顽固,毫不妥协,”斯坦向我吐露实情,“他对我们准备支付的保释金金额不感兴趣,并下定决心向法庭请求将您继续收押。我想,他仍然对贵公司拒绝合作耿耿于怀,他们觉得,这些年来阿尔斯通根本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
我感觉自己在不断坠落,好像永远都触不到底。因为此时此刻,我发现,从斯坦和我多次沟通的内容中得出的结论是,3年多前,美国司法部就启动了第一轮调查。也就是说,调查自2009年底就在进行了!但卡尔有意不告诉我这个时间点。这时,我也明白了为什么美国司法部要用如此的攻势对待我:他们要我为阿尔斯通两面三刀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事实上,美国人刚启动调查就通知了阿尔斯通,并要求阿尔斯通予以配合。美国司法部的常规做法是,向所有即将接受调查的企业提出建议:签署一份《推迟起诉协议》。为此,企业必须同意自证其罪,披露其所有行动,必要时还要揭发自己的雇员。企业还须承诺建立起一套内部反腐败机制,并且接受“督察”——一位连续3年向美国司法部做汇报的监督员——的存在。如果能遵守这些条件,那么法官就会和企业达成协议,结局通常是罚款。一般情况下,同意这些要求后不会再有管理人员被捕(尽管从理论上讲,这种协议并不会终结针对个人的起诉)。在阿尔斯通事发之前,另外两家法国企业——道达尔和德希尼布,正是按照这种方式分别于2013年和2010年支付了3.98亿美元和3.38亿美元的罚款。但是阿尔斯通,更准确地说是柏珂龙想奉陪到底。正如我之后发现的那样:阿尔斯通使美国司法部相信它会合作,但在现实操作中却阳奉阴违。当美国司法部发觉被愚弄时,检察官气得发疯,于是他们决定改变策略,由警告变为猛烈进攻。
他毫不迟疑地继续说道:
“我方掌握了所有证据,其中大量文件披露了这些同谋是如何商讨收买印度尼西亚议员的。我方还掌握了银行出具的证明,还有证人,这些证人已经做好了出庭做证的准备。”
我心中再次产生了疑问:美国司法部是如何找到这些材料的?庭审开始之前,在我和斯坦、莉兹交谈的时候,他们就告诉了我这场斗争的底细。对我来说,这的确是沉重的一击。刚开始时我不相信他们,觉得人为操纵的痕迹太明显,就像是电影剧本。“不,”我告诉自己,“这样的故事只能在电影里看到。”但是我错了。现在来看,这的确是现实。为了取得指控阿尔斯通的证据,美国司法部运用了多种手段,其中之一就是依靠“卧底”,那是一名安插在公司核心部门、与调查人员全方位合作的眼线。多年来,他一直在上衣里藏着一支录音笔,录下和同事之间的大量对话。他就像一只鼹鼠,藏在公司内部,为美国联邦调查局所用。这名年近65岁的职员为何会同意充当这样的角色?美国联邦调查局和美国司法部给他施加了怎样的压力,才使他变成一名“叛徒”?是以长年监禁相要挟吗?我没有时间深思,诺维克检察官现在开始讨论我的案情。他的陈述直截了当,在他看来,阿尔斯通是他职业生涯里遇到的一家最庞大的腐败企业,而我正是其中的主谋之一。
倘若将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释放,我们将永远不可能再找到他!此人心中十分清楚,留在美国,他将面临重刑——终身监禁。”
罗斯柴尔德承认了罪行就没有被关进监狱,而且要求其支付的保释金才5万美元,这和我为了被释放而被要求支付的保释金简直无法相比。此外,诺维克检察官把我当作他和柏珂龙较量过程中向柏珂龙施压的手段,这种行为能被接受吗?他毫不掩饰:我就是他手里的“人质”!在他和阿尔斯通下的这盘棋里,我就是他的小卒。难道这就是正义?
马格里斯法官退庭商议了一会儿。当她回到法庭时,我立刻明白,诉讼辩论结束了。
“对本法庭而言,本案非比寻常,”她开始唱高调,“本法庭通常受理的都是低收入家庭的请求,其保释金额不超过1 500美元,这往往就是他们一生的积蓄。而在本案中,辩方请求支付的保释金超过了100万美元,但在我看来,这并不够。除了阿尔斯通支付的150万美元和被告支付的40万美元之外,我希望还能有一位美国公民承诺将其房产作为保释金的一部分。如果你们能带着这份承诺来见我,那么我将同意重新审查你们的保释请求。”
很明显,马格里斯法官并不信任阿尔斯通,也不信任我。为了让她转变观念,她需要一份来自美国公民的保证。相反,诺维克检察官则轻而易举地说服了她。他大踏步地走出庭审大厅,腰板挺得像根木桩,脸上洋溢着扬扬自得的神情。
我彻底崩溃了。我难以抑制对这两位律师的愤怒。阿尔斯通提出的那笔天价保释金就是一个错误的策略,这个策略对我反而不利。我给予了他们充分的信任——除此之外我还能怎样做呢?但是我错了。斯坦这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本身又是康涅狄格州前总检察长,怎么会看不出我和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会带来的巨大风险,又怎么会预料不到诺维克和主审法官的反应?我开始严重怀疑:他到底是在为谁效力?庭审结束时我还发现,斯坦的一位在巴顿·博格斯律所的同行(负责为阿尔斯通辩护)作为观察员出席了庭审。他窥视着我的一举一动。我的公司可以放心:我什么都没说。然而,由此得到的信息却很明确:我处于被监视之中,被钳制在阿尔斯通和美国司法部之间,被一名并非由我挑选的律师控制着。
第11章: 监禁125年
在看守所里,每个小时都漫长得没有尽头。我一直没有听到阿尔斯通的消息。斯坦告诉我,法务总监卡尔确实来过华盛顿,与美国司法部进行过谈判。他刚好是在我被捕的24小时后抵达的,他却丝毫不担心美国联邦调查局,这让我感到惊讶不已,因为这位科班出身的律师10多年来一直担任公司内的要职,他了解公司的所有部门。2004年,他成为电力部门的法务副主管,1年后被任命为诉讼主管,2011年再度晋升,领导集团的法律事务。他熟悉公司的所有商业“做法”,比任何人都更清楚阿尔斯通是怎样招募中间人,并且是如何付钱给他们的。为什么调查人员没有逮捕他?他们能从他身上了解到的一定比从我身上了解到的内容多。为什么他们单单瞄上了我?这在我看来非常难以理解。
“您在美国有亲朋好友吗?”
“很少。我们已经离开美国7年了,在当地没有家人。虽然我和几个人还保持着联系,但是我们的关系没有那么亲密。不过,克拉拉和很多人都保持来往,而我们最大的希望就是她的一位挚友——琳达。我们等待着包括琳达在内的各方面的回复。另外,如果我们提议将我们在法国的房产作为担保呢?”
“不行,法官会驳回的,过去美国司法部就曾因为查封贵国境内的财产吃尽了苦头。”
“那我呢,我能和他们谈条件吗?”
“能,您可以认罪。”
“我的意思是协商罚款金额以将我释放。”
“不,您只能认罪,之后由法官来决定您是否被判入狱。”
“那如果我和罗斯柴尔德一样认罪,我将面临5年的监禁?”
眼看着就到隧道尽头了,这可真是一条长隧道啊,但总该在某处结束吧,会不会是在这里呢?完了,即便是个让人不太舒服的出路,按照斯坦的意思,这个出路对我来说也是行不通的。
“不幸的是,”他向我解释说,“您的情况比罗斯柴尔德的情况更为棘手。请您明白,美国联邦调查局最先调查了罗斯柴尔德,之后他便立即同意合作,因而获得了谈判的最有利条件。而您是第二个,所以对于他们的调查,您能提供的帮助可能非常有限,而且您当时没有立即同意诺维克检察官开出的条件。”
“美国的司法体系就是这样运作的,皮耶鲁齐先生。我们和欧洲对洗钱的定义不同。在美国,只要有一笔金钱交易违法,美国司法部就会认定同样存在洗钱行为。”
万变不离其宗,谈条件,达成交易。我了解过,在文章中读到过,也从别人那里听说过:美国司法体系就是一个大市场。但只有亲身经历过这些,才能明白这句话的内涵。现在我很疑惑,是不是律师、法官和检察官都拴在同一条“商业链”上。斯坦在为谁效力?怎么会搞出这样一个让人感觉如世界末日般的计算表格?125年的监禁!他难道也想通过恐吓使我屈服?我生气地问他:
“就像您说的,既然要协商,我就有必要更加深入地了解检察官指控我的内容。他呈交的证据是什么?与我相关的罪证又是什么?我被关在看守所里已经超过了一周,但您没有给我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内容!”
这次轮到莉兹向我发火:
“对您进行控告的起诉书一共有72页,非常详细。让我们开始读吧!开始工作!”
第12章: 起诉书
就我而言,当时尽管我对这些法律机制知之甚少,但我仍然觉得向一位议员的儿子支付佣金是一种卑劣的手段。因此,我立刻命令罗斯柴尔德中止雇用这位中间人。我明白自己必须谨慎行事,因为这位中间人是雷扎·莫纳夫挑选的。莫纳夫是一个关键人物,他领导着雅加达的锅炉部门,掌控着阿尔斯通在印度尼西亚的国际关系部。但是,罗斯柴尔德还是听从并且执行了我的命令。
此外,检察官还提到罗斯柴尔德随后发送的邮件(起诉书附录44):“不要最终敲定任何事情。我跟皮耶鲁齐讲过此事,我们很担心这位政客。”我当时料定,就这样中止此次审批流程,很可能会为自己树敌,但我没想到会严重到如今这种程度。后来我才了解到,我的回绝阻止了几名利益相关者收受回扣,而正是他们使我日后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两位美国律师一副事不关己的表情让我非常愤怒。很明显,事到如今,他们拒绝继续和我站在一起。他们不听我说话,或者说装作听不懂我说话。随后,斯坦向我传达了一条消息,击溃了我心中仅存的一点希望:
“还有最后一点需要您了解。除了邮件和对话内容,检察官手里还掌握着许多证词。”
“斯坦,这点我知道,是罗斯柴尔德的证词……”
“不只是他的,谢拉菲,也就是项目中的第一位中间人也说了很多,他肯定都交代了。美国联邦调查局在处理了一件逃税案之后,紧接着就审问了他。他为了躲避长达数年的监禁,与调查人员达成了合作。为了换取彻底的豁免权,他交代了塔拉罕一案的实情。因此,是他揭发了您和其他人。”
第13章: 一切都能适应,看守所也一样
“皮耶鲁齐先生,”她以十分低沉的语调问我,“我知道您被关在这里的时间不长,但是,您是否察觉到哪里不正常?”
我禁不住神经质般地笑了。她是认真的吗?在怀亚特看守所,所有一切在我看来都不正常!现在狱警正在把牢房翻得底朝天,所以我想,此时此刻并不是向辅导员诉苦的时候,我最好还是保持沉默。她又机械地抛出了几个例行问题:
“您遭受过暴力对待吗?您目击过毒品或药品交易吗?您听到过什么传言吗?您见到过在押人员之间发生人身侵犯的行为吗?”
她是把我当成弱智了吗?她认为我这样一个法国人,一个白领轻罪犯人,置身于一群冷酷无情的重罪犯人中间,还敢打破监狱里的“缄默法则”吗?她是想让我早点儿死吗?这一次,无论如何我都得说,我什么都没看见。然而,我的沉默没有干扰她。她的问题已经问完,任务完成,于是她毫无表情地把我打发走了。下一个目的地:厕所。一名狱警递给我们每人一个小玻璃瓶,我们要向里面排尿,而且是在他的眼皮底下尿。这项测试是为了检查我们是否偷偷服用了毒品。检查结果是阴性!我回到了牢房。咔嚓,门又被关上了,之后一整天门都是这样关着。我们没法用洗手池,也没法用厕所,这实在是太糟糕了。在全面搜查牢房的时候,水源是被切断的,目的是防止犯人把毒品或者其他物品扔进下水道。夜里我们得知,今天例行检查后,有3名犯人被关进了小黑牢。
“法国佬,”他不停地跟我强调,“永远不要相信你的律师,大部分律师私底下都是为政府卖命的。尤其是永远不要向你的律师认罪,否则他就会强迫你和他做交易,如果你拒绝,他就会向检察官把你兜个底儿掉。还有,要当心其他犯人。犯人里有很多‘告密者’,他们听到一点儿风吹草动就会立马去报告,因为这能够减轻他们的刑罚。”
克里斯随时随地都能看穿阴谋!他确信,斯坦身为前总检察长,不会是一位好律师,因为他善于理解美国司法部的意图,并且与之瓜葛太深。克里斯劝我更换辩护人,去找其他律师,比如他自己的律师。
第14章: 家人才是唯一的依靠
“至少,只要你还没有认罪,阿尔斯通就会继续给你发薪水。但如果事态这样发展下去,那么你早晚要去劳资调解委员会起诉阿尔斯通。他们就这样将你弃之不理,简直太可耻了!我的确有点儿慌乱,但是你放心,我一直都和家里人保持联系。尤其是朱丽叶特,她帮了我很大的忙。此外,我还在网上找到了一些关于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材料,其中有一份由资深律师撰写的报告值得一读,之后我会发给你。”
我深知妹妹朱丽叶特对我的支持有多么宝贵。她接受过专业的法律教育,而且她在一封信中向我透露,她已经把那份针对我的起诉书详细地分析了一遍(在我被捕的第二天,起诉书的几乎全部内容就被上传到了美国司法部的网站上)。
“亲爱的弗雷德,”朱丽叶特在信中写道,“当克拉拉将你被美国联邦调查局逮捕的消息告诉我时,我极为震惊,全身颤抖,不得不先在广场旁的台阶上坐下。我仿佛看到了克拉拉满含泪水的双眼。一进家门,我就用谷歌搜索你的名字,发现你已经成为‘美利坚合众国诉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案的起诉对象。我点击了美国司法部的公开文件,并打开了附件,令我感到更加震惊的是,全文居然长达70多页!这对法国人而言简直不可思议:还未等判决结果出来,美国司法部居然就将起诉内容公之于众!尤其是当我仔细读过起诉书之后,更是感觉匪夷所思。他们凭什么把你监禁起来?证据是什么?他们那种司法运作方式让我极为愤怒。更何况,就算起诉书上写的内容全部无误,按照法国或是欧洲的惯例,如果腐败行为已被证实,首先针对的也应该是企业本身,而非企业的雇员。除非腐败行为是雇员擅自所为,或者是为了中饱私囊。但很明显,你的案子不属于这两种情况。皮耶鲁齐,你一定不要气馁,你要坚持下去,我坚信很快他们就会将你释放。我会向法国外交部上报此事,争取请他们前去处理你的危机。”
下面就让我们来谈谈法国外交部。我被捕的地方是纽约肯尼迪国际机场,那里发生的领事保护事宜归法国驻纽约领事馆管辖。我被转送到的怀亚特看守所位于罗得岛州,那里发生的领事保护事宜归法国驻波士顿领事馆管辖。而在朱丽叶特提醒他们之前,法国外交部的办事人员居然对我的行踪一无所知,甚至根本不知道我。
第15章: 从怀亚特看美国司法
听了我的经历后,狱友们一致认为,只要我不认罪,检察官就一定不会把我放出去;我必须和美国司法部进行交易,即使交易只能在黑暗中摸索进行。我不知道也无法弄清法官对我的指控是全部保留还是撤回一部分,即使交易条件极为不平等和不公平。但若不这样做,我就得放弃重获自由的梦想,做好在这里再耗上几个月甚至很多年的思想准备。
这是因为,在怀亚特看守所,司法流程并不像我们在电影里看到的那样。在美国电视剧和电影中,美国人为了鼓吹自己的司法体系,往往会拍摄这样的场景:万人瞩目的庭审现场,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作为正义的化身为被告人辩护。我们早已被这种剧情洗脑,误以为即使是最为弱势的群体的案件,也会有人倾听,更会有人为之辩护。然而事实恰恰相反,因为与这个群体有关的犯罪案件,基本都不会走到庭审这一步。在90%的案件中,被告人会选择放弃申辩,原因非常简单:高昂的辩护费必须由被告人全额承担。只有那群最有钱的人——必须是真的非常有钱的人——才能负担得起律师事务所的费用。
事实上,身处美国的司法体系中,被告人会发现,自己面对的检察官只会朝有罪方向进行调查;而法国的预审法官则与之不同,他们会同时寻找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查阅卷宗、对案件进行复核鉴定、寻找有利于被告的证词,进行这些步骤的费用在美国都必须由被告人支付。而在财务案件中,要查阅的卷宗往往多达几万份甚至十几万份,因此很少有被告人有能力(在持续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里)向专业辩护律师支付(高达几十万美元的)辩护费,也很少有人会去求助私家侦探开展复核鉴定。与被告人的情况恰恰相反,检察官拥有各种调查手段和人数庞大的资深律师队伍。原因在于,与法国相比,另一个公认的差别是,美国司法机关非常有钱。因此,在调查手段上,被告和原告从根本上就不对等。另外,如果被告人被羁押入狱,那么他与律师之间的沟通渠道将会非常有限。实际上,根本就不可能有人听到他的声音。一旦他被关进怀亚特这样一座高度警戒的看守所,情况更是糟糕。
不可否认,在联邦一级的犯罪案件中,检察官只有在取得大陪审团(一个由市民组成的团体,人数为16~23人,通过抽签确定人选)的批准后才能提起诉讼。从理论上讲,这个机构相当于一道防止不正当诉讼的门。然而,现实世界里的情况却完全相反。美国司法部的调查数据显示,2010年呈交大陪审团的162 351起案件中,只有11起被大陪审团予以否决。即使被告人最终下定决心接受审判,审判他的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也比在法国小。美国有一套最低量刑制度,有一系列惩罚等级,标准格外严格,那就是《美国联邦量刑指南》(从字面上看,就是对量刑程度的要求,而我很快就要去了解这些),它对法官的工作进行了严格规定。
因此,被告人将受到检察官的任意摆布。检察官的权力超级强大,拥有一切能迫使被告人认罪的手段。检察官的战果如下:美国司法部的胜诉率高达98.5%。也就是说,被美国司法部起诉的人中,98.5%最终都被判有罪!
而且,为了达到目的,法官可以让犯人遭受煎熬,需要多久就让犯人熬多久。在怀亚特看守所,有些犯人等待那笔“交易”已经等了两年,甚至5年。最初,他们拒绝检察官给出的第一份提议,因为觉得监禁时间太长;之后,他们又拒绝了第二份提议;于是现在,他们等待着第三份提议,吉凶未卜。这种等待让人在心理上无法忍受,许多犯人在这个过程中身体崩溃、精神失常。在怀亚特看守所,一位跟我走得最近的狱友,绰号叫“运输机”。他从纽约黑手党那里收钱,用私人飞机把钱运到拉斯维加斯,将钱洗白。第一次,他收到的提议是监禁27年,他拒绝了。于是在被关押了12个月之后,检察官又向他提议监禁14年,他又拒绝了。再度被关1年之后,他终于在认罪书上签了字,检察官在起诉书上承诺,向法官建议的刑期不超过7年。最后,“运输机”被法官判了5年。但是这种年限缩短的情况少之又少。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会遵照检察官的意见。但其他犯人就没有这么幸运,因为承担的压力太大,自杀的犯人比比皆是。一切都要看犯人的忍耐极限在哪里。
为了不输掉一场诉讼,检察官也会考虑许多和解方式。他们可以引导被告人与他们合作,检举揭发自己的同伙,即便没有任何物证。这种刑罚制度简直是扭曲人性,荒唐至极。每个人都想着出卖他人以求自保,比如那位信用卡造假犯就出卖了自己的妻子。他的妻子被判处8年监禁,他自己却逃过一劫,只被判了两年。当这种案件变得众人皆知时,当事人通常会被隔离关押,以防止憎恨那些背叛行为的犯人对其施以报复。
美国的律师已经适应了这种体制。他们当中多数人的职业生涯都是从做副检察官或者助理检察官开始的,直至进入大型律师事务所。其中绝大多数人在审判当中并不为人做辩护,因此算不上法国人理解的那种真正的辩护律师,他们充其量只能算是谈判专家,首要任务就是说服委托人同意认罪。然后,他们便与控方交易,争取尽可能轻的刑罚。于是这些“律师”在和检察官讨价还价时,便从那本著名的《美国联邦量刑指南》中“引经据典”。面对这么诡异的司法体系,我不得不学着去妥协。
第16章: 我的量刑指南
莉兹在我被逮捕后就收走了我的工作设备(电话、电脑等)。她刚刚对我说,自从我们上次见面后,阿尔斯通就把我从员工信息系统名单中清除了,我再也收不到企业的邮件,平板电脑不能连接网络、登录邮箱,工作电话的付费套餐也被中止。企业切断和我的联系,在他们看来,这是必然的。无论我是无辜的还是有罪的,我都是他们要尽快摆脱的一个对象。
一张精心布置的罗网正在收口,这的确令人生畏。而且无论布局的人怎么做,他都会成为赢家。简而言之,如果想被释放,我就得认罪。否则,我就要做好准备,在审判前长时间被羁押在看守所。我的狱友说的没错,无论你的初衷是什么,检察官最终都会逼你坐到谈判桌前。
“无论发生了什么,您都不要做出回应。即使他们尝试动摇您,您连眉头都不要皱一下。”
“我实在不明白,斯坦。彭波尼被起诉对我的案子会有什么影响?”
“他们肯定会向他抛出一个协议。如果彭波尼在您之前认罪,并且向检察官提供一些新的信息,那对他们来说,您就没有利用价值了,您也就不能以这种方式和他们达成认罪协议。您最终会成为他们的弃子,他们会把您‘遗忘’。您就只能在看守所里待到被审判,您只有两三天的时间,真的需要尽快做出决定。不能再拖了!”
“可是,我做出决定的依据是什么?他们真卑鄙。如果我认罪,阿尔斯通就不再为我支付律师费,将完全抛弃我;如果我不认罪,我可能就要被判蹲125年监狱。我要在两天内做出决定,是因为彭波尼有可能‘窃取’我的位置。而导致目前这一状况的根源是,我无法阅览我的卷宗,因为太多了,足足有150万件,而您的事务所无法分析它们。您是不是在耍我?”
“但是,莉兹,为什么美国司法部要这样计算呢?首先,为什么要把阿尔斯通获得的利润算到我的头上呢?钱又没进我兜里,而是进了企业,也就是股东们的腰包里。我从中连1美元都没得到,更没拿什么回扣。那么,对一个为了公司的利益勤勤恳恳工作的职员和一个从中攫取利润、中饱私囊的职员,他们的处置是完全一样的吗?”
“没错。美国司法部会认为该职员想要保住职位、想要晋升,抑或想要捞取福利,所以它推算该职员得到了好处。”
第17章: A囚室
避免麻烦的基本法则是,永远不要长时间盯着一个犯人看或者触碰一个犯人;不要拍肩膀,不要握手;在耐心排队等着领饭时,要注意不要蹭到任何人;任何一个小动作都可能被认为是身体侵犯行为。
第18章: 阿尔斯通抛弃了我
“请您听我说,弗雷德,警方对您的质询让他们觉得事态严重。他们明白,现在该去付款了,而且要支付一大笔罚款。但更令他们感到害怕的是,接下来会有其他人被指控,特别是柏珂龙和其他高层。因此他们的动机就是止损,牺牲已经进监狱的人。”
如果你坚持出庭应诉,他们便用多年的重刑期吓唬你,然后用一个少很多的刑期逼你认罪。如此这般,我也进入了这个任何人都不能逃脱的定律。
第19章: 重回纽黑文法院
公司法律部的人甚至不屑跟我通个气,就自行得出了结论。他们认为,无论我的初衷怎样,最终都会迫于压力认罪(他们深信不疑)。
为什么阿尔斯通要等到我被逮捕之后才警示自己的雇员呢?公司明明早就知道他们是美国司法部瞄准的调查对象。为什么卡尔在我被逮捕之前还叫我什么都不用怕?我应该不在这份50人的名单里。这是后来与案件相关的人员向我确认的。为什么我会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捕?为什么是我?长时间以来,我一直在问自己这个问题,如今仍然没有得到答案。我即将担任的职务(阿尔斯通和上海电气集团合资企业的总裁),会不会和这次遭遇有关呢?这个合资企业如果有幸问世,将会使集团成为发电领域的国际领先企业。在分析人士眼中,这个合作会使阿尔斯通电力和上海电气双方进一步扩大国际影响力,也会对我们的主要竞争对手通用电气造成不小的冲击。而这一点,美国人十分担忧!
第20章: 证据
他们遵循着一个毫无人性的原则:剥夺待审犯人——除非是有钱人——一切能够为自己辩护的手段,以迫使他们最终认罪。
第21章: 检察官的“环球巡游”
每一次被传唤问话,检察官都会用各种各样的问题对我进行一番轰炸。我尽可能努力地回答这些问题,但是将答复限定在自己的角色范围内。很多事件已经非常久远,我只想着一件事:结束这些没完没了的庭审,尽早恢复自由之身。检方参加的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庭审被安排在6月的第一个周末进行。正常情况下就是走个程序,卡恩和诺维克会让我把供词重述一遍。而我也终于能提交保释申请了,到时没有人能反对。更何况克拉拉已经筹到40万美元保释金,而且我们的朋友琳达还用她的房子做担保。莉兹认为这些足够了。如果日程没有变动,我很有希望在6月15日左右出狱。
我正思索着,门打开了。斯坦一个人回来了,坐在我对面:
“好吧,我来给您总结一下目前的情况。如果您坚持您的保释申请,他们将会拒绝。”
“他们又出了什么新招,斯坦?”
“我们还是面临同样的问题,他们想要杀鸡儆猴。谢拉菲是第一个被逮捕的,他获得了绝对豁免权。第二个被捕的是罗斯柴尔德,他能够进行认罪协商。但是,您很不幸,您是第三个被捕的,而且您在阿尔斯通里的职位更高。按照他们的逻辑,您应该付出更高的代价。无论您和他们达成什么样的认罪协议,不管怎样,他们还是希望您在监狱里待6个月,这样就可以避免您与外界接触的风险,特别是可以避免您与阿尔斯通接触!”
“这太荒谬了。他们在我之前先逮捕了罗斯柴尔德,只是因为他是美国公民,而且他住在美国。而我呢,我身在外国。”
“这一次,我完全同意您,皮耶鲁齐先生。但是我们被卡住了,别无选择。要么您接受6个月的监禁,要么我们继续明天的保释庭审,但是我们获得保释的机会非常渺茫。”
“听着,我想征询一下我的妻子克拉拉的意见。”
“很抱歉,皮耶鲁齐先生,这是不可能的。现在必须马上决定,我们要么继续庭审,要么放弃庭审。他们给了您10分钟时间做决定。”
我只有10分钟的时间。我再次使用了D区的老狱友梅森推荐的办法,不停地深呼吸。道理很简单。如果他们想让我在监狱再待6个月,那么不论我做什么或说什么,我都逃不掉。我已经被关了近两个月,还剩下4个月。我要么现在一口气服完刑,要么待法庭宣判后再服刑4个月。在后一种情况下,我很有可能被关进一个比怀亚特看守所条件好一些的地方。不过,还是早些了结为妙!我顺从了斯坦的意思,回到怀亚特看守所度过剩余的4个月,因为卡恩和诺维克也是这样决定的。他们对我的案子如此上心,令我百思不得其解。显然,希望我认罪的不仅仅是他们。不,一定还有其他我不知道的原因。我还需要一点时间来揭开谜底。
第22章: 《反海外腐败法》
美国的行业巨头很清楚他们能从这项法律中获得多少利益。为了达到目的,只需让他们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对手卷入同一麻烦。1998年,他们终于如愿以偿:美国国会修改了法律,使其具有域外效力。此后,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同样适用于外国公司。美国政府自认为有权追诉任何一家公司,只要它用美元计价签订合同,或者仅仅通过设在美国的服务器(如谷歌邮箱或微软邮箱)收发、存储(甚至只是过境)邮件,这些都被视为国际贸易工具。
2013年“棱镜门”丑闻爆出,爱德华·斯诺登揭露了美国的秘密监控计划。世界各国这才意识到美国的主要数字企业(谷歌、脸书、微软、雅虎、美国在线和苹果等)也和美国情报机构分享信息。
一旦某个国家加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经合组织反贿赂公约》,它实际上就授权美国可以起诉该国的企业,而它却没办法使用法律手段报复美国企业!这些事情环环相扣,是一个居心叵测的大阴谋。很多人都被骗了。
首先,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在道德的掩饰下成为一种非同寻常的经济统治工具。况且,2000—2017年,腐败是否显著减少?我们对此严重怀疑。但有一件事是肯定的,这项法律对美国财政部来说是一件喜事、一座真正的金矿。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罚款总额都不是很高,但自2008年开始呈现爆炸式增长。其中,外国企业的贡献最大。1977—2014年,只有30%的调查(474项)是针对非美国公司的,但是它们支付的罚款占总额的67%。在26个超过1亿美元的罚单中,有21个涉及非美国公司。[1]包括德国公司西门子(8亿美元)、戴姆勒 (1.85亿美元),法国公司道达尔(3.98亿美元)、德希尼布(3.38亿美元)、阿尔卡特(1.38亿美元)、法国兴业银行(2.93亿美元),意大利公司斯纳姆普罗盖蒂(3.65亿美元),瑞士公司泛亚班拿(2.37亿美元),英国航空航天系统公司(4亿美元),日本公司松下(2.8亿美元)、日本日挥株式会社(2.88亿美元)。请记住,这张令人印象深刻的“狩猎表”就是仰仗于一项美国法律。
当然,美国公司也是被调查对象,但令我惊讶的是,在实施《反海外腐败法》的近40年里,美国司法部从来没有在石油业巨头(如埃克森或雪佛龙)或国防业巨头(如雷神、联合技术公司、通用动力)的交易中挑出什么毛病。我们该如何想象,为何这些美国巨擘无须支付巨额佣金,就能成功签订处于高度敏感领域的合同呢?我从事这个行业22年了,我不相信,这的确不可能。我们必须睁大双眼看清楚,美国司法部不是独立的,而是长期处于美国强大的跨国公司的控制之下的。进一步深入研究后,我还意识到,绝大多数时候,美国司法部都是在美国的大型企业被他国法院起诉之后,才会对它们提起诉讼(万幸,这一幕还是发生了)。随后美国收回调查权,让它们“回家”受审,然后它们就可以为所欲为!
同样,我发现在美国司法系统里,不仅仅是关于我的案子,所有案子都是一场交易。美国司法部一旦怀疑企业行贿,很快就会与涉案企业首席执行官取得联系,然后给他提供几种可能的情况:要么同意合作,并自证其罪,然后开始漫长的谈判(99%的案子都是这种情况);要么选择反抗,走诉讼程序(在我研究的几百个案件中,只有两例是这种情况);要么用拖延战术(就像阿尔斯通案),但要自担风险。
因此,所有公司都倾向于与美国司法部或证券交易委员会谈判,最终达成交易。此外,有谁听说过阿尔卡特、德希尼布或是道达尔先后签署过和解协议?
不幸的是,我的案子进展不是这样的。显然柏珂龙试图让美国司法部相信他进行了内部清理,但他其实是在玩火。于是拥有雄厚实力的“美国联邦调查局碾压机”开始启动了。美国政府其实将反腐败作为排在打击贩毒之后的国家第二优先任务。有超过600名联邦官员在执行反腐败任务,其中有一个特殊小组——国际腐败组——专门负责调查外国公司。例如,美国联邦调查局会毫不迟疑地设计圈套(钓鱼执法)使公司上钩。这种行为在法国是被法律禁止的(除非是为了打击贩毒活动)。同样,2009年,美国动用了几名卧底特工(其中一个是法国人保罗·拉图尔),让他们假扮成代表加蓬国防部长的中间人。然后,这些假中间人上门向20多家企业推销,用合同引诱其支付佣金。一切都被记录在案。美国人还会招募企业内部人员作为眼线。我这个案子就是这种情况,他们想让我做线人,帮忙搜集证据。美国联邦调查局已经做好准备,打击目标企业或瓦解棘手的公司。那些试图抵抗的公司都会遭遇不幸。
虽说如此,就算美国警察是一台杀人机器,但这不妨碍我继续研究。研究越深入,搜集的资料越多,我就越觉得我的情况十分特殊。柏珂龙的战略错误让我进了监狱,即便如此,我所受的处置也是前所未有的,不同于其他任何涉及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案子。
第23章: 认罪协议
但是,我在详细研究他的刑事案卷的时候,发现他被判处的刑罚比我轻得多:他在承认自己赚了不义之财的情况下,却只被判了10年有期徒刑,而我却可能面临125年的监禁。我问过斯坦这个问题,“博学”的他给我的解释是,虽然法律在联邦一级的实施标准是一样的,但是在康涅狄格州和佛罗里达州,也就是我和萨普斯奇安分别被起诉的地方,法律实施标准可能存在着细微的差别。他继续说道:“必须参照的《美国联邦量刑指南》正是为了纠正这种差异而制定的。”
显然,他拒绝承认那个案例对我有什么特殊的参照意义,因为他不打算与美国司法部进行一次真正的角力。面对律师的这种冷漠,我只能去寻求怀亚特看守所的内部资源,求助于最有经验的杰克——“法国贩毒网”的老江湖。
经历近半个世纪的司法纠纷,以及36年的牢狱生活,我的这位狱友自认为比大多数律师更靠谱,其实他的感觉并非完全错误。因为这么多年来,他所有的申诉状都是自己写的,要求他的律师过目之后直接交给法官。
“对那些法官和检察官,一定要把他们挤到墙角,”他嘱咐我,“只要你们签订了刑期确定的协议(有约束力的认罪协议),他们就对你无可奈何。你和检察官在商定刑期的基础上达成一份协议,你签字后,没有人能再给你加刑,就连法官也不行。我希望这就是你的律师和检察官谈判的内容!”
“我什么都不知道。他们告诉我检察官提出了6个月的刑期,所以我想应该就是6个月的刑期吧。”
“你不能光想,你必须确定。特别是不要签没有写明刑期的空头协议,因为之后检察官可以让你在量刑的时候吃亏。这些检察官可以随便更改刑期……你明白吗?这就叫给自己挖坑……”
尽管美国司法部的提议非常过分与不合理,我却只能在接受和拒绝中选择,没有争辩的余地。我再次面临无解的两难困境:是选择“最糟糕的”,还是选择有可能“没那么糟糕的”;赌注是下在“瘟疫”上,还是下在“霍乱”上。像往常一样,我又在纠结“或者”“还是”“否则”“要么”……我列出一堆公式,最后一项可用下面的方法解题:要么我接受两项认罪指控,最后可能被判处10年监禁(如果我相信斯坦的话,实际上将只有6个月);要么我明确拒绝,决定走诉讼程序,但可能被判处15 ~ 19年有期徒刑。我相信,检察官会用这个新的下三烂招数同时对付我和阿尔斯通。这对公司高层来说也是一个信号:“看看我们的手段!如果你们不乖乖和我们合作,你们就会像他这么倒霉!”在这个事件中,我显然只是一个工具、一个人质、一个因为他人利益而被绑架的囚徒。但在那个时候,我很难看清阴谋的全貌。
无论是真还是假,斯坦和莉兹都透露出一种沮丧。尽管如此,他们仍然极力怂恿我接受协议。于是,濒临绝望的我同意承认两项指控。我真的别无选择。但在签订认罪协议之前,我要求他们把文本发给我。
我在文本里发现,这都是典型美国式的认罪协议条款:我必须承诺,绝不公开改口说自己无罪,我也无权上诉。在撰写判决书的时候,我也没有机会提到塔拉罕的事情!我的辩护词里只能用个人背景(家庭、教育、宗教……)作为论据。因此,我无法说出我认为的事实真相,也不能阐明我在阿尔斯通公司中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与其他同案人员相比较,法官如何来评估我在本案中所起的作用呢?斯坦假惺惺地回答我:“法官最终会拿到检察官的事实版本。”更奇怪的是,协议中也没有根据《美国联邦量刑指南》写明各项指控并计算对应的量刑幅度。这和我研究过的所有认罪协议刚好相反。当我对此表现出惊讶时,斯坦辩驳说:“这又是康涅狄格州的一种习惯做法,你要么接受,要么拒绝!”
最终,我同意了。我还能怎么做呢?我于2013年7月29日被传唤前往纽黑文法院,去签署认罪协议。
第24章: 克拉拉探监
第25章: 解雇
在写给我的这封邮件中,集团人力资源总监布鲁诺·吉耶梅一上来就指责我擅离职守——简直欺人太甚:“您因为被监禁而无法履行您的劳动合同,考虑到您所任的职务级别,您的缺勤导致我们无法维持合同关系。”然后吉耶梅花了大量笔墨在我的认罪行为上。“您的认罪声明,”他写道,“将导致美国司法部给您判处有期徒刑,而这无疑会损害阿尔斯通在全球的形象。事实上,该行为已严重违反了阿尔斯通的政策与价值观,导致监管机构对我们产生了怀疑,特别是对我们全球业务的开展造成了难以估计的恶劣影响。”
我把这份邮件读了又读,但都是徒劳的,我还是无法接受他对我的抨击。说我擅自离岗?他们还真好意思把这个作为解雇我的理由。这样,他们就能完美地避开具体事实。我被解雇不是因为塔拉罕的案子,也不是因为我的认罪声明,而是因为我没在新加坡的办公室里坐班!说得好像我能选择一样!同样无耻的是,他们居然还因为我承认了罪行而谴责我,其实他们心知肚明,我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这封信真是虚伪到了极点。人力资源总监到底有没有意识到他在写什么?如果是柏珂龙迫于美国司法部的压力,承认他掌管了十几年的公司的罪行和他自己的罪行,那是否也意味着要把柏珂龙和所有执行委员会的成员解雇呢?我对此深表怀疑。而且,他们怎么能谴责我的行为“违反了阿尔斯通的政策与价值观”呢?我是否应该提醒他们,在阿尔斯通的这些年里,我一直都严格按照领导规定的流程做事,不逾矩,也不取巧。
公司的领导层比任何人都更了解这些情况,不需要等到我认罪,阿尔斯通的名誉就已经受损了。简单来说,如今,他们被美国联邦调查局逮到,掉进陷阱。美国人的报复手段可比世界银行、拉脱维亚或瑞士的检察机关厉害多了。
所以,在巴黎,他们决定丢卒保车。他们在拒绝与美国联邦调查局合作的3年之后,不再犹豫不决,试图向美国司法部证明他们的“诚意”。他们想向美国表明,他们甚至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而那个“牺牲者”就是我!
第26章: 6个月过去了
事实上,彭波尼进行了反抗。他拒绝认罪。因为他是美国公民,法官批准了他的保释申请,所以他能够从容地准备他的辩护。而且,如果检察官说的是真的,我已经认罪,彭波尼并没有,或者说他几乎没有谈判筹码,那么他很有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这对一个上了年纪且身体状况非常糟糕的人来说,几乎等同于死刑!所以他费尽心思地拖延诉讼程序。这些我都明白。
但是,他的司法策略对我的命运有很大的影响。只要彭波尼没有被压力击倒,检察官就不希望我接受审判。他们的逻辑是,如果彭波尼最终走了诉讼程序,他们当然希望我出庭做证指认他,因此他们必须“看紧”我,尤其不能让我回到法国。尽管我尝试找我的律师帮忙,看看有没有其他选择,但这个环环相扣的计谋实在太狠毒。
“如果我拒绝呢?我仍然有权在认罪3个月后接受审判,对吧?”
“当然,这由你来决定。但如果你坚持按照这个日期开庭审理,那么检察官会在庭审中‘针对’你,并且请求判你10年监禁,而不是6个月!”
“那我们该怎么办?我申请保释,回新加坡候审,然后等着检察官确定一个合适的审判日期?”
“检察官不会让你回新加坡。你获得保释后必须留在美国。”
这给了我当头一棒!我什么都掌控不了,而这可能会持续好几个月,完全取决于彭波尼的决定。同一幕再次上演:我怒不可遏,却无可奈何。我不得不接受推迟我审判日期的决定。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克拉拉的时候,她当时就崩溃了。但好在他们可以在圣诞节的时候来美国,我们全家可以在一起度过15天的假期时光。于是她又开始找房子,方便我保释后有落脚的地方。
两天后,斯坦来怀亚特看守所看我。他一进来,我就注意到他满脸怒气。
“我有个特别糟糕的消息。检察官除了推迟你的审判时间外,还拒绝了你的保释申请。”
“什么?你明明和诺维克达成了6个月刑期的协议。”
“我也很愤怒。这不符合我们的惯常做法,在康涅狄格州,这种口头协议通常是律师和检察官之间信任关系的基础。”
“但我不在乎康涅狄格州的惯常做法是什么,或者通常不让做什么,斯坦!”
“我明白诺维克的意思,这些命令来自华盛顿,是由卡恩下达的。”
“是的,但你一开始就知道这些。”
“我承认,但请你原谅我。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他们想要什么?”
“他们现在想要你在怀亚特看守所继续待6 ~ 10个月。”
“为什么是6 ~ 10个月?这10个月做何解释?”
“我也不清楚。我给诺维克和卡恩打电话,他们都不愿意给我透露任何细节。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你认为是什么?”
“肯定和阿尔斯通有关,但我不清楚具体是什么。”
即使公司面临的情况远没有2003年时那样严重,但形势依然令人十分担忧。现金流可能在4年内出现第三次负增长。在这种状况下,2013年11月16日,《费加罗报》对阿尔斯通首席执行官柏珂龙进行了采访,并报道了他的策略:拆分运输部门出售给俄罗斯。阿尔斯通可以出让该部门20% ~ 30%的股份,从而获得20亿欧元的预期收益,这些资金足够让能源部门东山再起。对于拥有多个业务部门的企业来说确实有个巨大的优势,可以通过“拆东墙补西墙”来挽救公司。但在2013年11月的这次访谈中,有一个问题没有被提出来——阿尔斯通在2011年宣布与中国上海电气集团拟建合资锅炉企业又是怎么回事?柏珂龙在以往的每一次谈话中,都会向分析师鼓吹这次合作将带来的巨大优势。但这一次,他只字未提。奇怪,太奇怪了。但为什么我仍要深究这些往事呢?
第27章: 全家出动
此时,我被关在一座戒备森严的看守所里,与我的家人相隔15 000公里,被为之工作了22年的公司解雇,又被我的国家抛弃,法国的政府部门不愿意对我的案件做出任何有效回应,我还要被迫支付天价律师费,而我却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可以获得保释,也不知道我最终会被判多长的刑期。我尝试鼓起勇气,但毫无效果。我的心情跌入了谷底。
我查阅了维基解密揭露的其他文件。其中有一份题为“法国:经济发展”的记录详细说明了美国国家安全局如何执行搜集大型法国公司商业交易情报的任务。美国间谍细致地研究了法国在重要领域——天然气、石油、核能和电力——所有金额超过2亿美元的合同。也就是说,阿尔斯通是大部分重要领域中的关键对象。这些揭秘文件证实了美国政府实施的商业间谍活动范围之广。这也是一个根植于大西洋情报文化的古老习俗。从1970年起,美国外国情报顾问委员会就建议:“从今以后,商业监听应该被视为国家安全的一部分,享有与外交、军事和科技监听同等的优先权。”1993—1995年(比尔·克林顿总统任期内)担任美国中央情报局局长的詹姆斯·伍尔西,在2000年3月28日接受《费加罗报》专访时承认:“这是事实。美国在秘密搜集欧洲公司的情报,我认为这是完全正当的。我们扮演了三重角色。首先是监督那些违犯联合国或美国做出的制裁措施的公司,其次是追踪民用和军用科技,最后是围捕国际贸易中的腐败分子。”
这么多年来,美国开发了一套弹性系统。在上游,美国利用强大的情报武器获得外国公司签订的大额合同信息;在下游,它动用复杂而严密的法律武器对那些不遵守规则的公司提起刑事诉讼。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没有这样的武器库,它使美国公司更加方便地削弱、打击,甚至收购它们的主要竞争对手。“任何损害我们经济的个人、公司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美国司法部长埃里克·霍尔德用一句话做了总结。而且,他们的目标不仅仅是工业公司。21世纪第一个10年的中期,特别是次贷危机以来,美国政府打击了一个又一个违犯禁运令的金融机构。2014年初,法国巴黎银行掉进了陷阱。它被美国司法部起诉,理由是它与美国的敌对国家(包括伊朗、古巴、苏丹和利比亚)达成了以美元计价的交易。银行不得不很快解雇及处罚30多名高级管理人员,并同意支付89亿美元的巨额罚款(对我来说,这起法国巴黎银行事件发生的时机很糟糕,因为它让政治家们忽略了阿尔斯通案)。法国兴业银行和法国农业信贷银行等法国金融机构,也不得不向美国支付高额罚款。
时至今日,我始终没有搞明白,为什么法国政府没有坚决反对美国的敲诈勒索。它到底在害怕什么?我们的企业将被掠夺到什么程度?我们甘心被另一个国家这样操纵?我无法理解为什么我们表现得像个心甘情愿的受害者。我们变成了冷眼看着自己逐步走向衰退的旁观者。
第28章: 我有一份新工作
因为我需要留着所有的积蓄支付保释金,所以他们很清楚我没钱支付给他们。但律师的道德准则使他们不得不继续为我辩护,我不确定这是否合他们的意……我后来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该走什么法律程序。12个月过去了,彭波尼还在继续反抗,不论他最后是走诉讼程序,还是协商认罪,检察官都不再将我的命运和他的选择联系在一起。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们要怎样才肯将我释放?我一头雾水。
如果一个女人和不同的男人生了孩子,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孩子都是由母亲单独抚养长大的。不可避免,这样的事每天都在发生。有些囚犯十分蔑视女性,直接把她们分为两种人:一种是“坏女人”;另一种是“伟大的妈妈”,也就是他们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囚犯整天吹嘘他们的后代有多少。他们的孩子越多,他们就越觉得自己有男子气概,其中一个囚犯非常自豪地炫耀他的“计数器”上已经有19个孩子,而他却还不到30岁。自相矛盾的是,他们都很尊重自己的母亲,会在母亲节那天准备最精美的卡片,这是每年一度的盛事。而父亲节却相反,会被他们彻底遗忘。
昨天,单腿壮汉肖恩终于向我透露,他为什么在我的化学课上如此刻苦:
“人人皆知,在街上贩卖毒品是非常危险的。我想重新学习,学会自己制作冰毒。”
还好,他不是很有天分,而且他不可能有成功的那一天。虽然我经常鼓励他,但我不是化学专家。在学校里,我不是做点燃试管实验的最优秀的学生;在生活中,我看不到隐藏的炸弹或即将发生的爆炸。而且,我完全没有预料到那场将于2014年4月24日发生的爆炸性事件。
第29章: 4月24日的宣告
大约早上7点半,节目主持人宣布法国阿尔斯通准备出售其70%的业务,将所有能源业务以约130亿美元的价格卖给它的主要竞争对手——美国通用电气公司。
“这是史上最大规模的商业交易,是历史性的一天!”新闻频道的播音员激动地评论彭博社的独家新闻,“此次收购将会是美国通用电气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收购,”他在新闻频道即将结束时说道,“收购协议会在未来几天确定。”
不仅是新闻主持人,我自己也目瞪口呆。这次收购实在令人难以置信。几个月前,为了提高资金流动性,柏珂龙不是打算将占阿尔斯通业务20%的运输部门出售给俄罗斯人,还准备和中国人合资成立一家能源设备公司吗?而现在他要把公司的“掌上明珠”——电力和电网部门——卖给美国人。虽然阿尔斯通正在经历衰退,但是其处境远未达到无法挽回的地步。这简直让人难以理解!
第30章: 与斯坦的真相时刻
当我埋头重新阅读我的笔记时,真相一下子出现在我眼前:阿尔斯通是第五家在被通用电气收购的同时,也被美国司法部指控腐败的公司!之后我将这一发现告诉了记者,《费加罗报》在2014年12月22日确认并公布了这个事实。
我在漫长的研究过程中,仔细审查各个公司和美国司法部签订的所有协议之后,我确信有些案子明显受到了政治压力的影响。我把这些有疑点的案子都仔细地标注出来。现在我怒气冲冲地给我的律师宣读这份名单:
“以英国军工企业英国航空航天系统公司为例,该公司被控在与沙特阿拉伯签订的一份武器销售合同中行贿。在时任英国首相托尼·布莱尔干预后,英国航空航天系统公司只承认犯了一个小小的‘过失’。最终它无须承认行贿,从而将罚款减少到4亿美元,实际上,它面临的惩罚绝不止这个数字。此外,在这次政治干预后,英国航空航天系统公司的所有高管都高枕无忧。接下来说说轻武器展销会的丑闻,22名美国军工企业的负责人被起诉,之后却杳无音信。后来该诉讼程序居然奇迹般地被取消了。还有,在墨卡托的案子里,石油巨头埃克森美孚的中间人向相关官员及其家人行贿,以获得哈萨克斯坦石油与天然气田的特许开采权。这次贿赂行为被证实后,该石油公司没有被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只能说整个运作是在美国中央情报局的支持下进行的。通用电气就更不用说了。斯坦,你怎么解释?尽管内部举报人多次发出警告,揭露通用电气在伊拉克和巴西的腐败事实,但直到现在,每一次通用电气都能全身而退,它甚至都没有感到一丝一毫的担忧。最后,你分析过美国司法部罚得最重的10家公司吗?10家中有8家是外国公司,只有两家是美国公司。而且在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启用的近40年中,美国联邦调查局却从未发现通用动力或者雪佛龙等美国大公司的腐败证据。相反,在过去10年里,美国联邦调查局盯上了挪威国家石油、意大利埃尼、法国道达尔等企业。所以,我对美国的司法公正性表示怀疑,甚至不仅仅是怀疑。”
“您还是一直不愿意明白,系统当然不是公平的!但您别无选择,只能被迫接受。关键是要想清楚,您是想在监狱里关上10年,还是想要结束眼前被羁押的生活。”
就在离开前,他们又向我透露了最后一个信息。阿尔斯通亚洲区高级副总裁霍斯金斯在去得克萨斯州探望他儿子的路上被捕了。这次逮捕发生在2014年4月23日,就在阿尔斯通与通用电气宣布达成交易的前一天,甚至就是柏珂龙在芝加哥谈判的当天!这是在明确地提醒我的前老板,在他身上会发生什么,因为他当时就在美国的领土上。就在1年前,美国司法部同样在凯斯·卡尔来华盛顿的前一天逮捕了我。这一系列的巧合太奇怪了。除非如我确信的那样,这确实是事先设计好的行动。
“斯坦,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改变了主意。在6个月的监禁后,他们不想释放我。他们知道阿尔斯通正在和通用电气谈判。他们害怕我把消息泄露给记者,或是害怕我通知法国政府,不是吗?”
“可能吧。”斯坦含糊其词地回答道。
“既然现在这些都被公开了,阿尔斯通和通用电气收购协议的谈判也结束了,你去问他们打算什么时候批准我的保释申请。他们不可能永远关着我。自1977年美国《反海外腐败法》颁布以来,对没有个人受益的案例,从来不曾判过1年以上监禁。而我已经在这儿被关超过1年了。”
“我会问的。”他简单明了地回答我。
第31章: 通用电气的神话
阿尔斯通将全部能源业务出售给通用电气。当然,它并不是随意转售给其他工业集团的。正如我在22年职业生涯中了解的,通用电气不仅仅是一家普通的公司,它还体现了美国至高无上的权力。2014年,通用电气位列全球第六大公司,业务几乎涉及所有战略领域:电力、天然气、石油、医疗设备、航空和运输。它也生产家用电器:冰箱、烤箱、炉灶、洗碗机、热水器。2013年以前,它一直持有美国三大商业广播电视公司之一的美国全国广播公司的股权。此外,通用电气旗下的金融子公司,即通用电气金融服务公司是全球领先的金融机构之一。这家子公司受到2008年次贷危机的冲击,如果没有美国政府大规模干预(注资1 390亿美元),它不但会倒闭,还会连累母公司通用电气。与福特、通用汽车和沃尔玛一样,通用电气的产品几乎在美国的每一个家庭都有一席之地,它属于“美国国宝”。
2014年春天,出现了一位对华盛顿举足轻重的人物,他就是杰夫·伊梅尔特。13年前,就在发生“9·11”事件4天前,他接管了通用电气公司。通用电气就是他的生命,他的父亲和他的妻子是通用电气的老员工,他自己也在通用电气工作了近40年。伊梅尔特是一位厉害的谈判专家,是共和党强硬派,与奥巴马关系密切。2011年,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任命他为就业与竞争力委员会主席。赋予他的使命就是,重建美国经济。这位大老板全身心地投入到使命之中,始终遵循着一个原则:生意就是生意。有一次他在巴黎如此说道:“商场如战场。如果你想在这里寻找爱的痕迹,坦白地说,你还不如买条狗。”
2014年春天,通用电气表现得像是反腐败斗争中的无差别级冠军,又像沟通方面的“艺术家”。虽然它提出的收购条件明显不公平,但在柏珂龙的支持下,通用电气的首席执行官对外界宣称(应该是说给他们自己的听众的)他们的提议“对阿尔斯通来说是最佳解决方案”。
为了证明这一点,杰夫·伊梅尔特提出了两个论据。首先,通用电气在法国并非无所作为。该公司从20世纪60年代末入驻法国以来,目前在法国境内雇用了10 000名员工。其次,阿尔斯通与通用电气“渊源颇深”。这是不可否认的,但两家公司的关系远非伊梅尔特想让我们相信的那般美好。我和大部分阿尔斯通员工一样,始终记得贝尔福事件。通用电气向我们出售了燃气汽轮机的专利后,在商业条款方面的态度开始变得非常强硬,不再同意向我们转让功率更大、效率更高的新产品,这导致我们手里的专利成了一堆过时的废纸。因此,1999年,阿尔斯通不得不把自己的燃气汽轮机业务转卖给通用电气(包括标志性的贝尔福工厂及其所有员工)。

因为公司贿赂,作者当了替罪羊在美国蹲监狱的屈辱故事。对司法部门的描述可谓精彩:美国法律就是谈判、开条件;开监狱也是为了赚钱的;自己的律师也靠不住等等。利用司法手段肢解他国的一家大公司,大资本家的手段真是令人大开眼界!因为是故事性质,可以再看看书里划出的重点部分。